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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30了小孩20多了两人现在分开近10了还需要去相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吗

婚姻家庭
2023-12-04 11:34: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之前有领取了结婚证,是需要离婚的。
  • 你好 需要的 对方同意离婚?
  • 需要的,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的。
  • 法律分析: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可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起诉状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办理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当事人想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先由夫妻双方就婚后共有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若一方不愿意离婚,或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可以由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离婚手续不是一定要到当初办结婚手续的民政部门,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要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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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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