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想咨询一下,长期未装修入住的商品房物业管理费能否打折?

合同纠纷
2023-12-05 23:43:4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打折,双方之间签好约定
  • 可以
    法律分析:是可以打折的。有以下一些情况物业费可以打折:
  • 买了新房未入住的话物业费可以打折的
  • 你好!按照购房协议约定处理 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协商处理
  • 房屋没装修没入住,只要物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应当缴纳物业费。但业主可以通过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请求其减免物业费,一般情况下,1年的物业费可以减少1个月的,最多能减少到百分之七十。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费打折如下: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打折;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房屋没装修没入住,一般情况下,只要物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应当缴纳物业费。但业主可以通过与物业公司协商,请求减免物业费,一般1年的物业费可以减少1个月的,最多能减少到百分之七十。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可以双方签订协议,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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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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