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某货轮起航后,船员在检查船舶和货物时,发现某货舱内有水声,担心海水渗入浸泡货物,于是迅速打开舱门,发现是货舱内水管中水流动的声音,后关上舱门离开。船到目的港卸货时,船员们发现货舱内的货物被渗入的海水浸泡,全部损失,调查原因得知是舱门无法关严,船舶在航行中颠簸,打在甲板上的海水渗人所致,货主提出货物损失赔偿。上述案例中,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是否需要对货主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3-12-24 10:17:3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是最低限度的,仅包括两项强制性的义务,一是适航义务,二是管货的义务。责任制为不完全的过错责任制。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完船为止的期间。承运人的免责事项规定很多,约有17项,列举如下:(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用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2)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者私谋所造成的除外;(3)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危险或者是意外事故;(4)天灾;(5)战争行为;(6)公敌行为;(7)君主、统治者或人民的扣留或拘禁或依法扣押;(8)检疫限制;(9)货物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10)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的罢工、关厂、停工或劳动力受到限制;(11)暴乱和民变;(12)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13)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者重量的损失,或者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14)包装不当;(15)标志不清或不当;(16)尽适当的谨慎所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17)不是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或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在上述案例中,根据嗨呀规则承运人无需对货物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
  • 您好,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如果有证据证明货物被水泡了是物流方的过错,则物流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 你好,看具体的案情判定的呢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如果有证据证明货物被水泡了是物流方的过错,则物流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双方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担责,如果没有约定,就根据法律规定的风险负担问题进行解决,建议保存好相关的物流单据及合同等材料,可以先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七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 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如果有证据证明货物被水泡了是物流方的过错,则物流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双方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担责,如果没有约定,就根据法律规定的风险负担问题进行解决,建议保存好相关的物流单据及合同等材料,可以先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七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