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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给南方,被女方抢走了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12-05 15:25:3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执行局介入,通过限高等方式,要求女方把孩子交给男方。
  • 你好!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你可以报警,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处理
  • 你好 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女方
  • 可以应当通过诉讼夺回来。
  • 法律分析:孩子抢走了可以要回抚养权。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权的归属是以保护孩子身心健康和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决定的。
    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归属,协商不了的可以起诉法院。强行抢走孩子同时也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利和另一方的抚养权,抚养权是法律赋予父母双方的,不容侵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你好,建议进行报警处理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的
  • 放心,他会送回来的。没有户口本他上不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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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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