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租房签订一年合同,现在住三个月他想提前让我搬家,合同没到期。我不想搬家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23-12-03 19:56:2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合同未到期,可以不同意,如果对方要我们出去,可以主张违约金。
  • 你不想搬家的,那么你可以要求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
  • 按双方合同约定,他构成违约,你有权利拒绝搬家!
  • 租赁房屋合同到期承租人不肯搬的解决办法:
    1、出租人可以先与之协商;
    2、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返还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法律分析:针对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房东提前要求房客搬家的问题,首先要看房东要求租客提前搬家腾房的事由是否合理。若在合同有效期内,租客存在违反租赁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构成根本违约的,房东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租房承担相应损失或有权扣留未到期租金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未到期搬走赔偿的话就可以要求赔偿。
    1、当在外面租房的时候,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家,可以协议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房租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如果房东以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为理由要求承租人搬家,根据我国的法律,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东买卖房屋的行为与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房东卖房是可以的,但是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而且,作为承租人,还可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