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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我家有两个人是大病患者,我能不能有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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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3 09:30: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只要符合低保条件就可以办理低保

  • 一、孩子得大病可以单独办低保吗
    1、孩子得大病是否可以单独办低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低保有低保的标准,只要符合低保标准,就可以申请;
    (2)如果不符合,无法办理低保,大病可以申请大病补助。
    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二、申领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申领低保的条件如下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 可以。重大疾病办低保有两种情况:第一种,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家人患重大疾病可以办理低保。第二种,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患有重大疾病申请低保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四条 规定了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法律分析:办理低保户标准的条件是:
    1、没有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工资或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四条 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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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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