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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医疗事故,出院了还可以投诉医院吗

医疗纠纷
2023-12-04 17:16:24
共有1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医疗事故的投诉,一般来说,出院后是可以投诉的。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或者其家属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医疗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医疗机构在接到请求后三十日内未作出答复,患者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投诉。
  • 您好,医疗事故是属于人身损害事故,可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受到人身损害的时间算起
  • 我想咨询关于医疗事故,出院了还可以投诉医院你的诉求是什么
  • 咨询关于医疗事故,出院了还可以投诉医院
  • 具体说下细节,这边给到有价值的回复
  • 您好,您咨询的医疗事故处理好了吗
  • 你好,需要做医疗鉴定才可以的了
  • 您 好,这个只要有证据证明可以
  • 你好,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处理
  • 你好,这边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吗
  • 您好是哪方面的医疗纠纷呢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 法律分析:处理医疗事故的投诉部门有:
    1、医院的专门科室进行投诉;
    2、卫生局进行投诉;
    3、如果医院里面的科室以及卫生局投诉均无效的的话,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再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是注意投诉之前要收集好投诉需要用到的证据,包括就医的收据、诊疗记录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 医疗纠纷可以找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 向医院投诉医疗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你好,可以投诉医院处理,到卫健委
  • 可以具体描述,予以确定手续。
  • 可以收集证据进行主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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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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