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怀疑老婆出轨离婚时,能不能要求法院调查两个人的微信记录,和被她删除了的监控

婚姻家庭
2023-12-02 10:31: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有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
  •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要打官司就要提供证据。原告向法院申请的证据一般都是客观原因不能得到的证据,所以法院的法官一般是不会去调取微信记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出轨,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通过合法手段搜集以下证据:
    1、出轨方的聊天记录,譬如微信、QQ、短信等,这类聊天记录保存方式为手机截屏或者录屏,打印出来。
    2、出轨者与第三者的照片、视频及抖音、快手等资料。
    一些出轨者在其微信朋友圈等软件上传有资料,可以截屏、下载加以保存。
    3、类似的忠诚协议、保证书等,需要原件。
    4、开房记录。这类证据个人无法合法调取,可以立案后申请法院调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法律分析:发现老婆出轨了是可以调查聊天记录的。不过要调查聊天记录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电子数据,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所以要调查聊天记录是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进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