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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多年前欠本人一万元,多年不还,现在如何维权?

债权债务
2023-12-04 13:14: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
  • 你好,欠款的证据还有哪些呢
  • 法律分析:欠钱对方不想还债权人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写好起诉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注意诉讼不要超过诉讼时效,一般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促使对方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申请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遇到别人欠款不还的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写好起诉状,带身份证、欠条原件与复件印,带欠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写好的起诉书,到欠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起诉后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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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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