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在网络群聊上辱骂他人,他姓杨,网络名称叫杨贵妃,我一直对他的网络名称进行辱骂,例如“杨贵妃你是***”,这种行为算侵犯他的人格权吗或者是侵犯名誉权

人格尊严
2023-12-01 20:07: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网上被骂可以报警。名誉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辱骂不仅是对他人人格的侮辱,更是对他人名誉的破坏。
    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辱骂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严格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一般轻微的辱骂行为,只是违法行为,不涉嫌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严格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网上被骂可以报警。名誉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辱骂不仅是对他人人格的侮辱,更是对他人名誉的破坏。
    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辱骂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严格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一般轻微的辱骂行为,只是违法行为,不涉嫌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严格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法律规定,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在公共场所公然侵害他人名誉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诽谤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