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一年了,想问下提前部分还款,可以选择缩短年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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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缩短还款年限进行提前部分还款。
追问:这个当时就可以操作吗,还是说先提前还完款后,再还一个还款日后,才能办理缩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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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请直接咨询公积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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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申请缩短还贷年限一般有两个方式。一是按照市民期望缩短的年限,例如缩短到10年,银行将根据市民提交的资料来套算是不是符合条件。第二种是市民所期望的月供金额是多少,例如由月供2000元改到月供4000元,也是银行根据市民个人的情况来套算。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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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可以缩短年限,但是一般只能在你还款时间满一年后才能申请。申请缩短贷款年限时还需出具新的收入证明,然后到贷款承办银行柜台上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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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是商业贷款是可以提前还贷的,但公积金贷款一旦确立贷款年限不可变更。如果是组合贷,贷款审批之后,商贷和公积金就是独立的了,所以也是可以提前还款的。可以随便选择还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也可以随便选择还多少或缩短年限,提前部分还款和缩短年限都可以只还商贷部分,具体情况的可以去银行咨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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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要看您贷款银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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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