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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受害者和当事人出去吃饭然后 那男的喝了酒开车想强奸 但未遂 把受害人打了一顿,现在施暴者被拘留了,等着检察院批,男方父母找律师谈赔偿金签谅解书 只给五万 但是受害者家里接受不了,受害者可以提出具体金额吗?

刑事案件
2023-12-01 22:06:0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可以帮你解答的但是最好是得有证据才可以的。
  •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的
  • 对于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从轻处罚程度,必须根据具体的事件经过来决定,不能一概而论。对于侵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犯罪,轻处罚的幅度会很大。积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在请求谅解的情况下,综合考虑犯罪性、赔偿额、赔偿能力和罪,并悔罪的程度等,可以减少标准型的40%以下。
    虽然积极赔偿,但如果没有得到谅解,可以减少基准型的30%以下。其中对强盗、强奸等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要严格掌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2013年12月23日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赔偿,不过不能主张精神方面的赔偿,只能就物质损失与人身损害要求犯罪分子做出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在刑事案件中是有关人身损害赔偿都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你好 这边方便电话沟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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