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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不通知我们受害者

其他
2023-12-01 09:19: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被害人可以通知也可以不通知。
  • 您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维权
  • 一般不会通知受害人的,除非有的受害人委托律师参与诉讼的,法院会依法向诉讼代理律师送达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 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不需要通知受害人。
    但法院在开庭前会与受害人联系,询问受害人的意见,对双方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 不通知。因为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通知受害人到庭。但是受害人作为证人需要出庭会通知。还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一般是受害人或者代理人)法院一定会通知出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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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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