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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别人帮我首付一套房子名字只写我的 后期这个房子他可以要过去吗

房产纠纷
2023-12-01 12:59:2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咨询的,大体说一下
  • 根据你的描述,我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着别人的名字,难道这不是我的房子吗?作为旁观者来看,这有两种解释,一种情况是你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还是原户主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买卖房子的协议书缴纳房产契税票据到房产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才能真正属于你自己的房子,否则即使你出钱买的房子,到了司法机关也不能认定为是你的房子。
    另一种情况是别人利用你不懂得具体怎样办理房产证的手续,办理成了别人的房产证,这种情况是很麻烦的,因为你不懂得法律,不知道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造成这样的情况,首先要把自己买房的协议书和付款凭证拿到手,这是最基本的凭证,然后要求给你办理具体手续的人把房产证的名字换成你的名字,否则就去法院起诉他。
    具体你是属于哪种情况自己对号入座吧!
    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罢了。

  • 可以写任何人的名字,房子和贷款人可以不同,比如父母交钱,名字写孩子名。你们2人一起还款,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只要你们2人同时到不动产中心,当面同意写谁的名字,然后房管局给房产证上就写谁的
  • 房子只写一方的名字容易出现一人抵押或者未经过允许变卖房产。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首付虽是他人支付,但之后的款项系你支付,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回去。
  • 还是有可能要回去的!具体看双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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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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