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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受工伤在家处于停工留薪期,工伤以认定(公司帮忙认定的)住院期间公司来看过我一次,住院费用都是我自己垫付,有关住院费用之类的社保局报销的公司打给我了,其他的公司不管,我出院快半年了,下个月底就彻底恢复了,请问什么时候做劳动能力鉴定合理

劳动纠纷
2023-12-01 14:16:37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实际中,你还是越早鉴定对你本人越有利,工伤后时间越长,等你的劳动能力恢复得更好,那么伤残鉴定等级会越低。要是这种结果,那么你享受的伤残待遇也是会降低的。
  • 你好,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伤情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均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您的陈述,目前的时间符合鉴定条件
  • 你好,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按照社保局建议的时间做,一般伤势稳定就可以
  •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咨询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我出院快半年了,下个月底就彻底恢复了,具体情况
  • 一般半年左右可以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 您好,一般在工伤认定后三个月内做
  • 你好,可以联系社保局询问进展
  • 你好!现在就可以去做鉴定了
  • 你这边可以使用民法解决
  •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建议申请工伤鉴定,属于工伤公司不仅要赔偿相应的工伤赔偿,还要支付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停工留薪期内能做伤残鉴定。用人单位能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去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去申请的,劳动者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等可以依法在一年内去申请做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你好,你这边受伤严重吗?相关工伤材料什么时候递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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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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