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对象爸买了房子,但是名字是他爸的,说让我们一起帮着还房贷,跟我们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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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属于你对象他爸的财产,如果你们一起参与偿还房贷,可以签订协议约定清楚产权归属、对出资问题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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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颂威律师事务所。女方没有义务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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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慎重,法律上是没有太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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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爸的房子,与你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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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请求赔偿的,婚后还的贷款属于共同财产,他需要还一半给你,你们协商过这个问题吗?对方是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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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需要还贷的,若之后追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若仅登记一方名字,婚前买房首付款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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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写一份协议,最好是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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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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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具体情况说一下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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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他们让你们居住,并且想把房子给你们,还是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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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