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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媳妇患有精神分裂症都快三十年了,想申请个低保,在家有五亩地,也养活不了我们,在说他也长期在吃药,只能出来打工来维持生活,我想问一下,在外打工能不能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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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10:14:2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没有经济收入,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申请
  • 在外打工能不能申请低保
  • 法律分析:精神分裂症不是申请低保的必要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农村低保。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实际居住满1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请城市低保。
    其他适用农村低保。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不可以。办理低保的条件不是以是否精神病为标准的。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抚养能力的居民;
    2、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者失业救济期满后未再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职工和下岗职工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平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水平。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不可以。办理低保的条件不是以是否精神病为标准的。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抚养能力的居民;
    2、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者失业救济期满后未再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职工和下岗职工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平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水平。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跟你所在地村委会反映情况提出申请来,看看能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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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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