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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感情问题男女朋友同居,女方受到精神刺激又流产然后犯有严重的抑郁症,住院产生各种费用精神失常,男方又跑路了,这种可以起诉吗

婚姻家庭
2023-12-02 14:23: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帮你起诉维权解决
  • 您好,可以起诉。具体起诉的理由可以根据案情进行选择,比方说可以提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借款纠纷等等。当然,从案件事实情节来说,因为对方仍然处在婚姻状态,对方与您同居是她在婚姻中的过错,对她具有不利的影响。
    因此本案在起诉前进行谈判可能会具有更为高效的处理结果。当然谈判也好,起诉也好,都是您的个人选择,希望我们可以在诉讼和谈判方面可以给到您新的思路。
    另外,可以提醒您的是,对于离婚纠纷中,有与他人同居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目前情况对“她”而言,并不乐观,希望您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如果严重抑郁与对方有因果关系的可以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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