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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报停,人以不在所地居住,该方该还索要水费,物业费,这个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3-11-29 19:02:4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取暖费报停收费标准,一般由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暖气报停要交供热计量费用的20%,称为热能损耗补偿费。
    取暖费报停需业主本人携带房本或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至热力公司办理;申请报停的客户必须对自己室内采暖设施进行维检,将自家户内供暖设施进行吹水,并关闭室内供回水阀门,防止跑冒滴漏发生及严寒天气管道冻裂;暂停用暖期限为至少一个采暖季,本采暖季已经办理报停手续的不再办理恢复用暖;未办理报停客户,室内外供暖设施发生跑冒滴漏问题及严寒天气管道冻裂,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一切损失,由业主自行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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