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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能公证一人一半吗

婚姻家庭
2023-12-01 10:25:0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前购买的房屋若婚后在不动产登记上添加你的名字就可以了,公证并不能改变房屋的归属
  •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约定,进一步沟通我, 帮你起草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只要你老公愿意,是可以的

  • 法律分析
    】:有效的。男方婚前的财产,公证赠与给女方一半,则属于赠与行为。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如果男方办理了公证手续,则依据赠与的相关规定,男方是不能反悔和撤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你好,婚前房产公证给女方一半,这样的公证赠与协议当然是有效力的,但是公证处通常不会做这样的公证赠与协议,需要权利证书和赠与协议能够对上才可以,另外男女双方还未登记结婚,不构成亲属关系,公证机关更不会轻易对赠与进行公证。
    另外赠与以财产权利转移为要件,仅仅是赠与房产,在未协助对方办理房产过户时,房屋所有权都不发生转移。
    对方可以要求赠与方完成赠与,但是赠与方也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法律分析:婚前公证房子一人一半是有效的。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当事人将婚前财产进行公证一人一半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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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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