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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有个这样的问题需要咨询一下,企业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欠缴时间有五年),造成员工办理不了退休。今年4月份员工已向当地社保中心提交了申诉单,也受理了,社保中心还走了流程向企业单位下发了《社保稽核整改意见书》,但企业单位一直不处理;社会保险中心稽核部还向人社局申请提报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约束单位来补缴社保,但是人社局这边一直未执行这项工作,也没对企业采取什么措施,一直拖着,还总是找借口说在与企业单位沟通协调,但一直没有结果。向这种情况,员工可以起诉人社局吗,需要走什么流程起诉,请帮忙告知一下。谢谢!

行政纠纷
2023-11-28 21:31: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到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劳动者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和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公司不给员工缴社保的:
    1、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征缴;
    2、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公司不给交社保的维权方式为: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征缴。或者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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