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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不还,还拉黑我

债权债务
2023-11-28 17:31:4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建议尽快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返还
  • 您好,欠您多少钱呢,这边具体说一下情况
  • 这种人就应该起诉还钱,给他点教训
  • 你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 可以根据借条、流水等证据起诉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的
  •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而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当事人最好是采用协商、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解决其借款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一、欠钱不还还拉黑怎么办
    1、欠钱不还还拉黑,具体如下:
    (1)可以起诉到法院,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债务应当清偿;
    (3)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4)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是公司的。
    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
    5、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
  • 当事人对于朋友欠钱不还,且有欠条作为凭证的,可以以此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证人证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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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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