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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学校门口无证偷卖香烟有什么处罚

行政纠纷
2023-11-28 14:49: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 你好 学校门口无证偷卖香烟看金额大小
  • 小店无证卖烟的处罚,具体如下:
    1、普通情况下,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者,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无证销售香烟的处罚是会结合所得来定,无证销售香烟金额越多,将来受到的处罚就会越严重。
    3、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上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法律分析:对于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无证经营购销、运输烟草制品,扰乱国家烟草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烟草属于专营、专卖物品,必须有相关许可证才可经营,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经营数额达5万多元,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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