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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成年在一个地方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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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11:33:1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人在外面打工有什么问题吗?
  • 你好!是经济还是合同问题的
  • 这个是遇到什么疑问啊
  • 未成年工作劳动法规定的内容:
    1、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未成年工人不得从事矿山、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3、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4、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工不得从事高空、高温、高危工作,企业要每年安排未成年工进行体检,企业使用未成年工的,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备案,如果有违法行为,企业会受到处罚。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 法律分析:
    未成年打工除了高危工作,都可以做。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制定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对未成年工进行了一系列的保护,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法律依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 后续若是拖欠工资,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 未成年是没到18周岁吗?你是想问用童工的事实吗?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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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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