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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72岁,再婚对象无儿女,我们有赡养继母的义务吗

婚姻家庭
2023-11-28 08:26: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否则没有
  • 法律分析:有。子女有义务赡养再婚父母。如果再婚父母对子女尽了抚养义务,是需要对抚养人尽赡养义务的。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规定。
    子女赡养父母的,可以在精神上给予抚慰、经济上给予供养、生活上给予照顾。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需要赡养继父。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的,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子女对继父母具有赡养义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子女成年之后父亲再婚的,对继母没有赡养义务。因为子女成年之后再婚的,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抚养关系,所以不需要赡养。同时继子女与继母之间也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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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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