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丢失后先电话咨询所在地人事部门(人才市场)自己档案遗失了,补办需要补哪些材料,之后向学校咨询补办那些材料需要携带什么。因学校有你的成绩记录,成绩单肯定是可以补的,然后你得补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经历是到学校重写填写一份。
补好后装袋密封,带回到自己所以地的人事部门即可。
如果大学生在毕业时,没有安排好档案的事情,几年过去,个人档案不知去向,在查找时,可根据上面的档案去向,查找相关管理部门下属档案室的电话,告诉接待人员毕业学校和毕业年份通常可查询。
另外,与参加工作前最后一个学校的相关部门,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第一家用人单位等,这些地方通常与个人档案的去向有关系,在这些地方问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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