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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看守所关了一年半还没有底为什么

刑事案件
2023-11-29 20:13:1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刑事案件基本都要经过三个阶段,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理阶段。刑事拘留后,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与办案人员沟通交流,及时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若不争取取保候审,一旦被逮捕,是会长期羁押的,直到法院判决去监狱服刑
  • 你好,由于什么原因导致被拘留了?
  • 有可能案子比较复杂,还在侦查。
  • 你好,是案子还没有判决结案吗
  • 看守所关押,事情还没判决.,
  • 在看守所被关了一年多了,还没有判刑,说明该案证据不足。
    如果证据不足,公检法机关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能审理,构成超期羁押,依法应给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当事人的家属,可以去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具体情况,并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不当强制措施的撤销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五条 逮捕后的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法律分析:在看守所呆一年仍没有判刑的,可能是公安机关仍在侦查阶段,证据还未搜集完全,为了准确量刑还在进行调查。羁押期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五十一条
    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四十三条
    看守所对人犯的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又尚未审理终结的,应当及时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应当将情况报告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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