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员工生病,回来后继续工作,让员工去公证处公正说明如果因个人身体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这个可以吗?从法律角度来说可行吗

劳动纠纷
2023-11-27 14:59:0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职工生病是在工作场所且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导致生病,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如果职工生病是在工作场所且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导致生病,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