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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口说了一句我正在愁房子,男生就给了我三千块钱交房租,这个算是我借的,还是他自愿赠与我的,我需要还他吗

债权债务
2023-11-28 21:42: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明确的借贷的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赠予,那就意味着不用还。
  • 你好,能说下具体的案件类型和时间吗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协商
  • 恋爱期间赠与他人的房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返还:
    1.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可以撤销赠与;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受赠一方没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一般是不会,这是赠与,可以主张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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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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