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离婚协议写的房产为夫妻共同拥有!可是房子一直是我在住,物业,水电费,燃气费都是我交!难道一直到我几十年后死了还是共同所有吗

婚姻家庭
2023-12-22 22:39:4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属于共同财产,个人没有单独处理权。
  • 您好,您这边可以通过回购的方式取得房产。
  • 是的 房产就是按照协议约定处理的
  • 你好,是的,房产归双方所有
  •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去世,如果其配偶还健在的,首先分割出夫妻共同房产的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同其他财产一起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配偶,被继承人的父母,孩子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但是被继承人生前有留下遗嘱、遗赠协议的,则按照遗嘱、遗赠协议的内容处理其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要先将房产平等分割,然后办理继承;分割出的一半加上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为死者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现在方便沟通下吗?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在离婚协议中规定房产为夫妻共同拥有,那么该房产确实是属于您和您的配偶共同所有。即使您一直住在该房子里,并承担了物业、水电费、燃气费等费用,这并不改变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如果您希望在您去世后该房产能够按照您的意愿进行分配,您可以考虑在生前立下遗嘱,明确规定房产的继承人。如果您没有留下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分配。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