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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7年制本硕连读的大5学生.我所在的学校有这样一个规定:如一学年的学科平均绩点低于2.0,即学科平均成绩低于70分,将滚动到5年制本科(有文件是规定大学的前三年执行),我在大学前三年绩点未到2.0,学校并未实行其文件的规定,大4后我由于贪玩,我的几门专业主科不及格,我打算通过重修来把我的成绩绩点升到2.0,可学校方面以这学年并未开该课的理由使我无法完成学分,同时绩点仍达不到2.0,现在我即将进行实习时,学校方面以我的绩点不够2.0为由准备将我滚动到5年制本科,可是却不能和这学年的5年制学生去实习,因为我现在的课程与5年制的课程有差别,学分也有差别,所以实习将推迟一学年,相当于我读本科是要读7年,可我这5年的学费什么的一直都是按7年制的算,我向学校反映,学校也没给我很好的答复.

其它综合
2006-03-14 16:10: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首先,大学有权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的基础上制定适用于自己学校的有关学年和学分制度的具体规定。其次,这种权力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即学校需要对其制定的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你所遇到的这种情形,校方肯定推卸不了它的责任。对此,我建议你首先跟校方进行磋商,看有没有比较缓和的解决方式;如果没有,可以去向你们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出面解决;如果仍没有结果,可以向教育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提出针对教育局不履行监督职责的行政复议。这里并不建议你去法院采取诉讼的方式,因为首先存在行政方式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再者诉讼的种类难以界定,而且该类诉讼的程序繁琐,专业性强;最后,即使胜诉也很难会有财产上的赔偿,诉讼成本很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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