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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农村自建房,农村宅基地是对方父母名字,但是对方父母并无出资,离婚怎么分割

婚姻家庭
2023-11-25 13:13: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农村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1、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居住使用的,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2、如果婚前建房产生的债务是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获得财产的一方应该按照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3、父母在宅基地为子女结婚居住建房的,婚前建成的,一般视为个人赠与子女,子女配偶无权分割;
    4、婚后建成的视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在离婚的纠纷中,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是占绝大多数的,对于农村居民离婚后农村房屋应该如何分割,法律是有作出相关规定的。农村自建房一方是属于宅基地的范畴,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其实是比较特殊的,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并且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
    农村宅基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看两种情况,要是宅基地是一方在婚前出资建设的,则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自建房要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设,房屋产权证书中登记两人姓名,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分割农村房子方式有:
    1、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为一方所有;若共同还贷的,所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2、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按照份额给予离开一方的补偿。
    4、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按出资额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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