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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时间那一栏不是本人所写担保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23-11-27 06:42: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是本人书写,并未摁手印。无效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执行。若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在此种情况下,按照法律确定的保证期间处理,即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对于承担担保责任与否的约定,自然属于民事行为范畴,具体担保之债的形成时间,一般情况下就是合同生效时间,但如果存在诸如附条件生效的情况的,则应根据担保双方合同约定的承担担保责任的起算时间去确定。但一般情况下,肯定不是根据法院的判决去确定,法院的判决只是去确定诸如担保之债形成是否有效等问题。
  • 具备下列要件的担保书具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和债权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是其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并且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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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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