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发票抵扣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即: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3、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