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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 他在身份证黑龙江人在上海 我是福建人 我可以在福建起诉他吗?还是要去被告常驻地法院起诉

债权债务
2023-11-25 10:31: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简单描述一下目前所遇到的情况。
    如果打字不便可以留下电话 这边立即回电!
  • 要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是收款方所在地的法院也可以
  • 起诉欠钱的人可以去欠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欠钱不还属于一般民事纠纷的,不能委托起诉,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可以根据书面协议选择异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其他情形不行,选择异地起诉的法院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判。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 欠钱人是外地人的应在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不是在一个地方的话,就属于异地起诉。如果想要对于别人进行起诉的话,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状就是自己起诉的理由和具体的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对于欠款的起诉的话,就要把双方有欠款时的协议或者是合同同时交给法院。
    异地欠款的主要注重的点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必须是被告一方所在的法院,其他的程序和普通的欠款案件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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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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