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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单据遗失,物业不承认,又不让查存跟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11-28 16:43:2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建议与物业协商处理。如果遇到物品丢失等情况建议报警处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交了一年物业费收据掉了,物管不承认,可以向有关部门反应。建议向物业负责人说明缴费的时间、地点和当时物业收费人的姓名,同时还可邀请业委会成员陪同到物业处一起查找、然后核对缴费时当月的票据物业公司有义务提供查询。如果找不见也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起诉。
  • 您好,您是交物业费的单据遗失了吗?您是通过什么方式交的物业费呢?如果是转账的话,那转账记录有没有保存呢?
    追问:我交的是现金,但是收费的是俩人,要想证实,你出示收费存单就可以自清,为什么要这么复杂呢
  • 您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物业要求赔偿
  • 您好,可以起诉物业公司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建议与物业协商处理。如果遇到物品丢失等情况建议报警处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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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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