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销售,在转正前两天被通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补充一下,入职的offer上没有写明要完成的任务,但是入职当天签了一个业绩确认书,上面写明了业绩完不成是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 这种情况下,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2 试用期未休的年假能不能要求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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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由于未达到录用条件,您在转正前被辞退。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雇员工,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但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或合同约定而有所不同,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2. 关于试用期未休的年假折算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未休年假可以按照工资的日工资标准折算支付。但是具体的折算方式可能因地区或合同约定而有所不同,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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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试用期被辞退,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充分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无需向您补偿或者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充分证明,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向您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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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法辞退要根据单位辞退理由和单位掌握的证据确定,如果违法辞退可以要求2N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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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业绩确认书就是考核,这样的辞退没有赔偿,2.可以要求休假或者折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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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辞退的、通常情况下没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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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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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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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就辞退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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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被辞退的补偿标准:如果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没有补偿;但如果符合法定的补偿情形的,则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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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试用期的员工被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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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被无过错性辞退的,能得到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如果是被过错性辞退的,则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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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公司能够证明您工作不符合录用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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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能跟我说详细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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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本来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阶段,如果在入职前明确告知了录用条件而确实未达到,则主张违法解除很难得到支持。年假可以要求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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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