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男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上借网贷,用的我的身份证做担保人,现在他不还钱,app天天给我发消息,现在到法院审理这一步了,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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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法条规定,如果你的前男友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上借网贷,并且使用你的身份证做担保人,那么你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这意味着,如果前男友无法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你履行保证责任,即偿还债务。因此,你需要承担还贷的责任,并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可能还需要承担其他相关责任。同时,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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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对方的行为是否违法,合同约定,你是一般保证或是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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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网络贷款具体总金额是多少,可以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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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没有签字,如果被起诉,举证该担保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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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需要承担连带的债务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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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来认定退款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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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