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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离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我不知道,我需要承担贷款吗

婚姻家庭
2023-11-28 14:13: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婚内财产。房屋你也有份。如果贷款协议仅写她,你可以不用承担。但你可以享受权利。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婚前贷款买的房子一般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仍归个人;
    2、如果该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该房产归产权人所有,但产权人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前的房产贷款一般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若双方协商该房贷归个人债务的,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该房屋归属于登记一方所有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在离婚前房产的贷款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之后,根据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书来确认房产的产权。房屋所属权归哪一方那么房屋接下来的贷款就由拥有房屋产物的这一方来进行承担贷款,另一方不必承担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贷款这种是谁去申请的谁签字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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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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