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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幼儿园里户外活动时,主班 老师在看孩子,生活老师给主班老师说去卫生间了,然后回来后孩子发生意外了,生活老师应该负责任嘛?去上卫生间,

损害赔偿
2023-11-24 09:14: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幼儿园负责的,责任人由幼儿园负责。

  • 一、幼儿园发生意外老师会负责任吗
    1、幼儿园安全事故老师不一定有责任,具体如下:
    (1)若是事故发生时,老师在现场却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者是采取的措施不当,那么老师就有责任;
    (2)若是老师不在事故现场,那么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究竟怎样才能构成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构成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如下:
    1、事故必须发生在学校与学生之间;
    2、事故必须发生在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的环境;
    3、事故必须发生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期间;
    4、事故必须与育人密切相关;
    5、构成事故必须存在学生人身伤残或死亡的较为严重的后果。
  • 幼儿园发生意外老师会负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学校尽到了义务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幼儿园发生意外老师会负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学校尽到了义务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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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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