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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各级法院审理涉外案件的有关规定

刑事案件
2023-11-26 18:05: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管辖其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和其他区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
  • 您好,建议您直接向法院直接咨询。
  • 具体是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留言
  • 可以通过各法院电话咨询一下
  • 涉外民事案件不是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五十八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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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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