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小孩在幼儿园里被别的小孩撞倒后脑骨折淤血有谁负责人

损害赔偿
2023-11-23 16:07:5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智力发育不成熟,对事物的认知和判断存在明显欠缺,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充分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对他们的保护必须强调最高的注意义务,所以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注意义务和责任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更重。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幼儿园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达标的教育设施,做好及时应急救护措施,尽到合理的幼儿教育及管理义务,最大限度减少幼儿人身伤害事件发生。
  • 您好!幼儿园和对方孩子家长都有赔偿责任!
  • 你好,需要结合有没有尽到照顾义务确定?
  • 小孩在幼儿园受伤由幼儿园负责,在幼儿园被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则由第三人负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属于管理者应该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属于管理者应该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要求幼儿园承担管理责任。如需帮助,可到所咨询。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