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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碗着别人手,旁边两个人突然打起来。弄的我手机摔坏,我有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3-11-22 22:22: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的描述,这件事情似乎是一个意外事件。您的手机摔坏是因为旁边两个人打起来,而不是因为您的故意行为导致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您并没有直接责任。
    然而,在法律上,我们需要分析您是否有过失。过失是指在应当注意的情况下没有注意,导致了损害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能证明您在合理范围内采取了避免措施,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
    例如,如果当时您能够预见到两个人可能会打起来,并且立即将手机移开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避免手机受损,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但如果您无法预见到这种突发情况,那么您应该不需要承担责任。
    最后,建议您与手机维修店沟通,了解手机维修的费用。如果费用较高,您可以尝试与旁边打斗的两人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分担一部分维修费用。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必要时,也可以咨询律师获得专业意见。
  • 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法律分析:对方动手打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请求停止侵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若造成伤害可以请求赔偿,解决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法律分析: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伤害情况进行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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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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