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公公带了三万块钱的款嗯我们要还

其他
2023-11-22 18:40: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欠下的债务,需要由其自己承担, 公公贷款后把资金转给儿子,恶意逃废债务,这时儿子就有还款义务

  • 一、给别人的钱可以再要回来吗
    1、给别人的钱是否可以再要回,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有偿赠与,而受赠与人未尽义务,或者财产还未转移到受赠人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来;
    (2)反之是无偿赠与或者财产以及发生转移的,比如赠与的车辆、房产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等,则不能要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撤销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赠与的条件如下: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 可以作为证据材料,另外找一下相关的转账记录。拒不偿还的,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