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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退休了跟单位有经济纠纷,单位不给我档案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11-22 23:06: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向单位的主管机关反映、投诉、举报。
  • 法律分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档案一般不交到劳动者个人手上,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配合的,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可以找劳动局处理,原单位扣押档案是不对的。辞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办理社保、档案等离职手续。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
    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 法律分析:可要求原单位补充缺失档案材料,并移交相关部门协助办理退休手续。原单位不予办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补办档案、赔偿损失。人事档案是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重要依据,由用工单位的人事部门建立,用工单位负有职工个人档案材料的收集、保管、移交等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动者人事档案的完整性负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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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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