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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辞退我,开会说了,还没有正式的文书,我该怎么应对

劳动纠纷
2023-11-22 20:34: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无故辞退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 1、协商不一致后,单位无任何理由的强制辞退员工。
    2、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强制辞退员工。
    3、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
    4、强迫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等公司辞退你,拿着辞退通知书去企业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既然企业要辞退,这个没有办法,但是企业有些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可以主张赔偿或者补偿。
    第一,在一年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了,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作事实合同,所以这个没有办法了。
    第二,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这个可以主张要求企业补缴,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补缴。
    第三,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4年工龄补偿的标准时4个月工资。
    其他没有了,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在维权上可能处于弱势,所以建议收集存在劳动关系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单等等,万一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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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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