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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装修公司百分之十五工程款,不开工咋办?

建筑工程
2023-11-23 10:56:5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尽快和对方协商入场,如果对方还没有入场施工,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你好,如果经催告仍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情况和证据确定解决方案,协商不成可以在证据支持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可以考虑依据合同约定催告装修公司,如仍不及时开工,可考虑解除装修合同、要求对方返还工程款。
  • 可以督促开工,保留证据,再不开工的话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让其返还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要不到工程款且没有合同的可以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可以收集能证明事实合同关系的证据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你好,要解决工程款纠纷从实体上讲,要对症下药就是根据纠纷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
  • 法律分析:如果装修不给钱,劳动者是可以报警,也可以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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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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