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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个情况,我的新房未装修完,未入住,对方没有通知我申请空置房和报停的事,就强制收取我四年的暖气费1.5万,我该怎么解决

房产纠纷
2023-11-23 10:03: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向供暖公司申请报停是需要本人亲自申请的。2022年10月10日施行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第32条规定:热用户申请整个采暖期暂停用热的,应当在当年供热开始30日之前向供热单位提出。在供热时间未变动的情况下,也就是在当年10月15日前提出暂停用热申请。
      此外,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规定:连续多个采暖期暂停用热的,热用户不需要逐年申请
  • 结合具体强制收取过程、其依据等因素综合考虑解决方案。
  • 法律分析: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法律分析: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没入户之前的取暖费,交房之前的取暖费由开发商承担,交房之后的取暖费由业主承担。取暖费都是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执行的,有的按使用面积收费,有的按建筑面积收费,收费标准各地不一致,但是大部分的地方按照此方法算:居民: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价格
    5.8元每平米每月,非居民: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价格
    7.5元每平米每月。法律依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城市供热价格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热力销售价格。热力出厂价格是指热源生产企业向热力输送企业销售热力的价格;管网输送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输送热力的价格;热力销售价格是指向终端用户销售热力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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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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