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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夲人的房屋1964年私改,1994年落政,但其中的铺面房被继续改造直至2019年承认是错改了,但按1干多元一㎡的价格补偿,我要上诉走民事还是行政诉讼

行政纠纷
2023-11-21 14:57: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包括以下案件,若您的纠纷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 仅就补偿安置协议起诉属于民事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只有对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追问:谢谢了,因是落政以后的补偿,有的法院认为是私改的延续,不予授理对吗?
    解答:也是有一定依据的,如果你认为应属法院受案范围,在有证据的支持下,可以就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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