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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有姐姐三人,哥哥一人,他是最小的长期跟父母生活居住。父母有门面两个共80个平方,于2003年父亲要求房屋改建,他便通知哥哥回家共同改建,哥哥说他不要,叫他自己修了就行,当时没写协议只是在电话上说的,他便一个人出资改建了该房,在中途时没钱建房又打电话叫哥哥回家共建房屋,哥哥还是没回来,他说他们不要,只是将放在大姐那里他今后用来赡养老人的八千元钱借给了我老公,我老公后来又在银行贷款六万多元将房屋修完,当他把房屋装修完后,哥哥便叫他付35000(含原借8000元)给,说他作为儿子应继承父母一个门面,他将该门面由27000卖给我们。现父亲病倒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只是头脑有意识,2005年10月经家中长辈、母亲和姐姐以父亲名义拟定遗嘱:父亲原旧房子70000元卖给我,母亲提20000元,兄弟二人各分25000元,并读于父亲听,通过父亲眨眼表示通过,长辈、母亲、姐姐和我老公都在上面签了字,但哥哥不在上面签。2005年11月,哥哥又叫我老公跟他写了个分家续产协议,并双方签字,四年内付给他35000元,付清后房子使用权和产权归我们所有,父母共同赡养。我于2006年1月与我老公结婚,现在哥哥他买房需钱叫我们一次性给他30000元,房产证和国土证过户的钱由我们出,他在分家续产协议上写明原35000元现送5000元给我们,我们只付30000元给他。

其它综合
2006-03-13 16: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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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